大河財立方消息 2月24日,許昌市發布《許昌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企業復工復產用工保障和穩就業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
通知稱,減免社會保險費。從2月6月對中小微企業免征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從2月到4月對大型企業減半征收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
特殊時期運營補貼。對在疫情期間為入駐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費用的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給予最長3個月的特殊時期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實際減免租金費用的50%;
就業創業服務補貼。對各類人才就業服務機構和職業介紹中介機構免費介紹求職者在我市就業的,向機構發放300元/人的就業創業服務補貼;
對吸納湖北等重點疫區返鄉農民工企業,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同時按每人每月200元,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標準向企業發放以工代訓補貼。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