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隨著《武漢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獲批復,全國22個超大特大城市及其他重點城市共40余份在2035年前的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簡稱“2035年總規”)已全部被國務院批復。
在區域格局重塑中,中部省會城市如何“排座次”?在一些新表述中,鄭州將迎來哪些機遇?
“國家中心城市”縮減,突出區域協同發展
2035年總規,涵蓋了40多座城市,并對城市性質、核心功能、城鎮開發空間等作出界定。
其中,在城市性質中,很明顯的一個變化是“國家中心城市”變少了,僅保留了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州5地。
在過去,至少有9個城市曾被當作“國家中心城市”,包括鄭州、成都在內的城市也都陸續提出過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目標。比如,2016年12月,《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十三五”規劃》發布,明確“支持武漢、鄭州建設國家中心城市”;2018年2月,《關中平原城市群發展規劃》印發,提出“建設西安國家中心城市”;2022年4月,湖南印發《關于實施強省會戰略支持長沙市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目標任務第一項便是“創建國家中心城市”。
而此次規劃中,武漢為“中部地區的中心城市”,鄭州為“中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西安、成都均為“西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長沙為“長江中游地區中心城市”。
不難看出,“國家中心城市”概念正在被弱化,取而代之的是不同層級的中心城市。
具體到中部省會城市,除武漢、鄭州、長沙外,太原為“中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南昌為“長江中游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合肥為“長三角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
這也說明,這些城市“中心城市”定位已不僅僅限于中部,而是充分考慮了城市位置、能級、區域輻射帶動力等因素,反映在大區域協同發展中的獨特作用和重要地位。
制造業、科創……成中部省會城市功能定位高頻詞
在交通樞紐的定位上,2035年總規明確,中部省會城市中,武漢、鄭州為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太原、長沙、合肥、南昌為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
與上一版批復的“國家重要的綜合交通樞紐”相比,武漢、鄭州交通樞紐地位得到了提升,由“重要”改為“國際性”,其余四個城市也躍居“全國性”。
調整背后的數據最具說服力。以鄭州為例,區位優勢得天獨厚,交通網絡四通八達,也是國家確定的空港型、陸港型雙樞紐城市。2024年,鄭州機場年貨郵吞吐量突破80萬噸,創下自1997年通航以來的最高紀錄;鄭州累計開行中歐班列2052列,居全國第三位。
除此之外,對于中部省會城市的功能定位,2035年總規明確——
武漢是中部經濟中心、科技創新中心、商貿物流中心、對外交往中心以及長江中游航運中心;
鄭州是中部先進制造業基地、商貿物流中心、對外開放門戶和區域性科技創新高地;
長沙是中部先進制造業基地、中部現代服務業中心、區域性科技創新高地;
合肥是中部先進制造業基地、區域性科技創新高地、國際航空貨運集散中心;
南昌是區域先進制造業基地;太原是華北先進制造業基地。
從中可以看出,武漢城市功能定位最多,龍頭引領作用突出。此外,“制造業”“科技創新”“商貿物流”等成為高頻詞。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城市經濟與公共管理學院二級教授、博士生導師安樹偉認為,這是站在全國格局上通盤考慮,基于各地產業基礎、資源稟賦、科創條件等進行的定位。
那功能的重疊,會不會造成“內卷”?安樹偉說,各地有自身的賽道,在細分垂類上會有差異。拿制造業來說,鄭州在機械、汽車制造上持續發力,而太原更偏向于重工領域。值得一提的是,武漢為“對外開放中心”,鄭州為“對外開放門戶”,這也要求兩地在高水平開放中要不斷深化國際合作。
鄭州城鎮開發邊界控制面積為中部省會最大
當前,我國城市發展理念也發生了重大轉變,由增量擴張轉向存量提質。
此次,2035年總規更是明確了各個城市的“三區三線”,意味著至少到2035年,開發建設不能突破城鎮開發邊界,避免城市“攤大餅”式盲目建設的沖動,推動城市集約化發展。
根據批復,到2035年,鄭州城鎮開發邊界面積要控制在2074.69平方公里以內。
這一數據,在中部六省省會城市中排名第一,超過了武漢(1813.35平方公里以內)、長沙(1308.67平方公里)、合肥(1289.30平方公里)、南昌(998.63平方公里)、太原(735.42平方公里)。
相比2023年鄭州市域城市建成區面積1412.22平方公里,鄭州城區開發建設潛力巨大。
在安樹偉看來,鄭州獲批的城鎮開發面積在中部最大,主要是由于河南是人口大省,隨著城鎮化的深入推進,需要開發建設更多土地,來承載產業發展、人口集聚、基礎設施建設,滿足未來10年城市的總體需求,而其余城市城鎮開發面積沒有鄭州大,更應該注重土地的集約化利用。(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王丹)